约谈编校质量不合格单位 北京明确责任追究制
作者: 来源: 2020年12月14日
11月27日—12月4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对2020年度图书编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中出现不合格图书的市属图书出版单位进行约谈。北京市委宣传部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市出版单位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要明确出版质量与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评价体系挂钩;二是要明确出版质量与出版资源配置挂钩;三是要明确建立责任编辑的责任追究机制。
“图书质量是出版的生命线。”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王野霏指出,各出版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出版质量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出版质量。王野霏要求,对造成不合格图书的直接责任者,第一次行业内部通报,第二次向社会公开通报,并进行离岗培训。一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者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